根據學校工作安排,擬擇優選取一家有資質、服務佳的服務單位,在合同期限內提供學校公務用車的保障服務,歡迎具備資格的單位報名參加比選。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汕頭市鮀濱職業技術學校公務用車保障服務
2.服務地點:汕頭市金平區汕樟路35號(汕樟校區)、汕頭市龍湖區盛業西街4號(廣廈校區)、汕頭市龍湖區衡山路20號(衡山校區)
3.服務內容:學校公務用車保障服務(車型:5座小轎車;數量:2)
4.預算金額:13萬元
5.服務時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6.服務要求:
(1)按學校關于車輛管理維護要求,做好公務用車的維修保養工作,保障車輛的正常運行和使用。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并立即報告負責人,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違者費用不予報銷。
(2)服務人員駕車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文明開車,違章造成事故的由當事司機承擔責任和后果。
(3)服務人員應嚴格執行公務用車管理的有關規定,嚴禁將公務用車用于私人活動。在服務時間內隨時待命,根據預約信息合理安排行程,確保接送人員準時到達。
(4)服務人員所有因公費用(停車費、過路費、加油、修理等等)必須以正式有效憑證作為報銷憑證,由駕駛員整理粘貼報銷憑證后交辦公室負責人審核簽字,按照學校財務制度進行報銷。原則上一月報銷一次。每月末匯報當月報銷情況,以及停車費、過路費使用。
(5)完成車輛相關證件的年審。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報名須知:
1.資格條件:
(1)報名單位應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提供營業執照或其他證明材料);
(2)報名單位必須具備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3)擬投入人員必須具備駕駛證(具備C證及以上四輪機動車駕駛證);
(4)報名單位必須能夠提供正規發票并通過國庫轉賬進行結算。
2.資格審查:2024年9月20日上午11:00之前,發送以下資質文件到指定郵箱:
(1)單位營業執照(具備相關的經營范圍);
(2)報名單位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
(3)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4)擬投入人員駕駛證。
以上文件均要加蓋單位公章后掃描。學校審核完成后通過郵箱向通過審查的單位發送邀請函。
3.正式報名:于2024年9月24日上午11:00之前(以邀請函為準),通過資格審查的單位到指定地點提交報名文件(詳見邀請函)。報名文件均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超出規定時間不予接收。
三、成交原則:
學校組織評委根據邀請函評分標準對各單位提交的報名文件進行評分比選,以綜合評分最高中選原則擇優選取本項目服務單位。
四、聯系方式:
1.聯系人:黃老師、劉老師,聯系電話:0754-88883230
2.指定郵箱:sttbzwk@163.com
3.地址:龍湖區衡山路20號(衡山校區)總務科
五、本公告解釋權歸學校所有。
汕頭市鮀濱職業技術學校
2024年9月18日